烘箱安全操作规程
一、烘箱要按照铭牌上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,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。
二、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、油桶、棉纱、布屑等易燃物品,不得在烘箱旁进行洗涤、刮漆和喷漆等工作。
三、要防止其他物件落入烘箱风道与加热原件接触造成短路。
四、打开烘箱前,必须先断电。加温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离开。
五、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,如工具,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。
六、经过汽油、煤油、酒精、香蕉水易燃液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物品,应在室温下放置15~30分钟,待绝大部分易燃液体挥发后,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,室内应注意通风。
七、烘箱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,更不得用汽油擦拭。
八、非金属物品放入烘箱内加温,一定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。
九、烘箱工作前必须将鼓风开关打开,以防烧坏加热原件。
十、使用前要检查自控装置,指示信号是否灵敏有效,电气线路绝缘是否完好可靠。
十一、维修烘箱时时,应确认烘箱已冷却到室温且电源已关闭.